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南阳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内乡管理部缴存登记的河南牧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牧原科工有限公司、河南牧原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牧原物流有限公司、河南牧原智慧物流园有限公司、河南牧原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河南省聚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盛达专用车辆有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牧华畜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乡顺发南阳黑猪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内乡县牧原现代农业综合体有限公司、内乡县中以高效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15个公司10066名员工,封存时间满24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个人账户,由于无法联系到员工本人,由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乡管理部对该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职工非临柜方式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划转至职工所在原单位的工资结算银行账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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