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事项和依据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30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依据

1

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进行检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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