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景弘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至今未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2025)宛公积金责字第02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2025)宛公积金责字第02号).pdf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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