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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保障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助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部署,市中心于2025年5月21日正式印发《南阳市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该新政意义重大、特色突出、亮点明显:

一是降低购房门槛。《办法》明确,保障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总价的85%,显著减轻购房职工的首付压力。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公积金中心需在受理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合同签订及抵押登记手续,贷款资金在抵押登记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放,大幅提升服务效率。

三是创新担保模式。采用“阶段性保证+房屋抵押”双重担保机制,由保障房出售方或运营机构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缴纳2%的贷款保证金,有效防控贷款风险。

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对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的贷款,公积金中心可扣划保证金或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同时要求保障房运营机构回购房屋并结清贷款本息,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南阳特色明显。结合我市本地实际,将首付比例进一步降低至15%,参考了商品房的阶段性担保模式,引入保证金担保制度,既借鉴了发达地区的成熟经验,又体现了我市地方特色,特别是在审批时效和放款速度上更具优势,凸显了“南阳速度”。

六是政策意义重大。支持了刚需群体,通过降低首付比例和优化贷款流程,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更易实现“安居梦”;促进保障房去化,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倾斜,有助于加快配售型保障房的销售和资金回笼,推动保障房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完善了制度设计,《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保障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空白,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七是工作任重道远。此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住房保障领域迈出重要一步,为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对标先进地区,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继续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渠道宣传,确保缴存职工和开发商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放款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服务便捷性;动态跟踪评估,定期收集政策实施效果,结合职工反馈和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优化政策内容,助力更多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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