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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3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南阳市住房公积金(含油田、邓州)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常态化执行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推行“商转公”贷款“跨县区、跨银行”办理“以贷冲贷”业务的通知》等政策规范。

(二)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南阳市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个科,下设14个管理部。现有从业人员166人,其中在编人员106人,非在编人员6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4年,新开户单位842家,净增单位496家;新开户职工3.75万人,净职工1万人;实缴单位8548家,实缴职工53.07万人,缴存额72.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1%、下降1.9%、增长6.1%。2024年末,缴存总额608.58亿元,比上年末增13.39%;缴存余额320.79亿元,同比增长8.6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

(二)提取

2024年,11.6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7.28亿元,同比增长1.6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86%,比上年减少2.85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87.78亿元,比上年末增19.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单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7万笔29.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72%、27.5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万笔28.66亿元,邓州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46亿元,油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3万笔0.13亿元。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5.95亿元。其中,市中心23.48亿元,邓州1.33亿元,油田1.14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万笔318.22亿元,贷款余额159.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5.91%、10.13%、2.1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9.75%,比上年末减少3.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2045.02亿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6.80亿元,异地贷款余额27.34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4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4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4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3.85亿元。其中,活期1.3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17亿元,1年以上定期132.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4 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49.75%,比上年末减少3.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4年,业务收入90415.76万元,同比增长2.96%。其中,市中心76483.81万元,邓州5889.24万元,油田8042.71万元;存款利息40791.1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9560.1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4.44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4年,业务支出48239.8万元,同比增长8.59%。其中,市中心40749.34万元,邓州3338.93万元,油田4151.5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5859.12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66.31万元,其他14.37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4年,增值收益42175.96万元,同比减少2.8%。其中,市中心35734.47万元,邓州2550.31万元,油田3891.18万元;增值收益率1.37%,比上年减少0.1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17.7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863.9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894.26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688.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559.1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9860.31万元,邓州2208.57万元,油田6490.23 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201.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0842.7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97046.94万元,邓州11478.21万元,油田32317.5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3322.74万元,同比增长9.04%。其中,人员经费1790.2万元,公用经费289.19万元,专项经费1243.35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602.5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303.53万元、60.09万元、1238.91万元;邓州管理费用支出228.2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9.42万元、108.84万元、0万元;油田管理费用支出491.9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67.25万元、120.27万元、4.4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302.99万元,逾期率1.44‰,其中,市中心0.68,邓州18.39,油田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201.3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77%,国有企业占10.17%,城镇集体企业占2.22%,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5%,灵活就业人员占3.10%,其他占11.14%;中、低收入占94.95%,高收入占5.0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35%,国有企业占6.8%,城镇集体企业占2.53%,外商投资企业占0.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08%,灵活就业人员占13.07%,其他占4.59%;中、低收入占98.67%,高收入占1.3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35%,租赁住房占6.9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97%,出境定居占3.81%,其他占4.2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1%,高收入占5.09%。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55.2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84%,比上年末增加0.3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824.0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26%,90-144(含)平方米占82.34%,144平方米以上占10.40%。购买新房占73.64%,购买二手房占26.2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0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9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11%,30岁-40岁(含)占50.04%,40岁-50岁(含)占17.87%,50岁以上占2.9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7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27%;中、低收入占87.28%,高收入占12.72%。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9.2%,比上年减少20.4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等情况

2023年出台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等阶段性支持政策,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常态化政策予以执行,允许提取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实现了缴存人无房租房提取的“全程网办”和“免审即批”更好地保障和支持公积金缴存人购房、租房需求2024年,共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292 笔 ,金额3588.71 万元,网上自动受理审批无房租房提取16226笔,金额近2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贷款 5528 户,金额 23.45 亿元,占全年贷款发放笔数的83.73 %。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变化,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工资总额的计算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据,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组成。南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68582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145.5元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规定执行其中南阳市一类地区(市区)2100元,三类地区(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1800元。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之规定确定2024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145.5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3429.1元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月缴存基数调整确保月缴存额不低于当前月还款额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10%至24%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在全市推行“商转公”贷款“跨县区、跨银行”办理“以贷冲贷”业务已取得委贷资格的行,可以直接办理“以贷冲贷”业务同一银行系统的不同支行,可以“跨县”办理“以贷冲贷”业务不同银行系统的支行,如果符合前提条件,可以“跨银行”办理“以贷冲贷”业务。2024年,共向6700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9.2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58%其中发放“组合贷款”207笔、金额0.89亿元,发放“商转公”贷款2145笔、金额10.30亿元。

3.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调整为2.35%2.85%;第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调整2.775%3.325%。

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用足用好用活公积金。拟定《住房公积金支持南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办法》,通过采取提取及发放公积金贷款等措施,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资金来源渠道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 优化操作流程,推行“自动审批”。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关注群众需求坚持服务至上、精简业务流程经过前期多次调研测试,依托系统联动、数据共享,打通房产、婚姻信息等数据共享壁垒,实现了缴存人无房租房提取的“全程网办”和“免审即批”。目前,全市已实现4项高频公积金服务事项“职工网上申请、系统自动审批”。通过网上自动受理审批的减少申请材料3万余份。

2.实施流程再造,实现贷款“一次办结”。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惠民助企,中心主动对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不动产服务中心、各受委托银行,先后3次召开工作联席会,对“公积金贷款申请—银行面签—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环节进行优化整合和流程再造,达到职工“只跑一次腿”,就能办结公积金贷款申请、银行面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实现了公积金贷款从受理到发放资金全流程的“一件事一次办”。截至2024年,我市已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一件事”1916笔,金额9.14亿元。

3.创新工作举措,打造服务亮点。创新推行“跨县区、跨银行”办理“商转公”贷款。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挖掘贷款业务增长潜力,首创推行“商转公”贷款“跨县区、跨银行”办理“以贷冲贷”业务,扩大了“商转公”贷款的受益覆盖面,减轻了职工的还款压力。截至2024年,全市已成功办理该业务1026余笔金额5.04亿元。

4.紧盯“急难愁盼”,提高服务质效。围绕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异地办理业务的堵点难点,打破地域限制,大力开展“网上办”“掌上办”“亮码可办”“跨省通办”,方便企业和职工“就近办、马上办”;认真推进“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落实,把群众的愁事难事当作自己的心头事,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截至2024年12月底,通过“跨省通办”办理业务1972笔,通过“亮码可办”为全国各地缴存职工办理业务1779笔。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强化系统运维,保障业务连续性。把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响应业务需求作为重点任务。2024年,完成系统更新5次,优化了网厅银行卡校验、租房提取、封存满半年提取等业务规则,有效提升了系统性能和用户体验。同时,高效处理业务问题350余次,完成用户权限申请及变更66次,重要系统变更72次,确保了各项业务平稳运行,为公积金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2.重视数据治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数据核异常、电子稽核疑点等问题,对照住建部基础数据和贯标标准,通过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优化数据处理流程,全面提升数据质量。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出台《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治理和安全管理规定》和《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管理操作规程》,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与传输机制,规范数据采集标准和使用流程开展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可靠、更便捷的服务体验。借助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检核、电子稽查报告、自查工具等手段,针对数据检核13个表单103个字段、电子稽查61大类104小类风险点,共整改问题10851件。

3.积极推进“爱南阳”APP专区建设。经过多次与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爱南阳”项目组讨论协调,在4月28日准时完成专区建设第一批对接工作,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摆放宣传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页等全面推广截至2024年底,完成了14个接口对接工作,涵盖公积金业务各类查询、证明出具、贷款试算等功能,同时仍在持续推进第二批对接事项,包括退休提取、封存满半年提取、动账提醒等。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市委“平安建设优秀单位”“优秀驻村工作队”,在市直工委机关党建积分管理工作中被通报表扬,另有5人分别获得“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先进个人市直机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嘉奖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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