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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容缺事项办理指南
信息来源: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04-06


一、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
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符合国家明确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均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降低比例缴存应提供: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
3、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符合要求的缴存单位到开户缴存管理部递交《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服务网点受理审核----行政审批科审批(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补齐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降低缴存比例文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情况属实,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住房公积金缓缴
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企业、经济效益差或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均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缓缴应提供: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
2、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符合要求的缴存单位到开户缴存管理部递交《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服务网点受理审核----行政审批科审批(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补齐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降低缴存比例文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情况属实,1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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