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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三)
信息来源: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6-08-03

南阳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及服务指南

2026.5.15

一、贷款对象

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账户正常的缴存人员(含现役军人、灵活就业、异地缴存等),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

二、贷款条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提供真实有效购房资料;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为本住房所有权人之一;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符合时效及担保要求。

特别提醒:(1)家庭购建第三套住房不予贷款。(2)家庭住房套数按购房地在我市各县各行政管理区为统计单位和范围,并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该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国有出让和划拨)住房数量(含共有产权)予以确定。

对农房、宅基地住房、集体土地性质住房和商业产权性质房屋不予纳入认定范围。

三、贷款期限

最长30年,贷款到期日男不超过68周岁、女不超过63周岁。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当前首套5年(含)内2.1%、5年以上2.6%;二套5年(含)内2.525%、5年以上3.075%。

五、贷款额度(取以下5项最低值)

1. 按公积金缴存人数

   · 一般:单人≤70万,夫妻≤90万

   · 硕士:单人≤100万,夫妻≤120万

   · 博士:单人≤120万,夫妻≤150万

   · 多孩家庭:单人≤100万,夫妻≤120万

   · 40周岁以下青年人/新市民:单人≤80万,夫妻≤100万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只能选其一)

2. 按房屋总价

   · 新房、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商转公”(以贷冲贷/先还后贷)、带押过户、多人共有等,贷款额均≤房屋总价(或计税价、余额)的80%。

3. 按抵押价值

   · 单元商品住房≤评估现值80%;自建住房(含国有出让土地)≤评估现值50%。

4. 按还款能力

   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夫妻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的60%。

5. 按缴存余额

   贷款额=(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5×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按1万计)。

      时间系数:6个月<缴存≤36个月:1.5;

36<缴存≤60个月:1.8;

60个月以上:2.0。

 

特别提醒:先提后贷时,“首付款+提取额+贷款额”≤房屋总价。(提取夫妻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不得重复计算)。

 

六、贷款要件(信息共享可免)

特殊业务(组合贷、商转公、保障房、带押过户等)按对应细则办理。

1)基础资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离婚证、《个人征信及共享数据“授权书”》、《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还款I类卡;

(二)购房资料:

1、普通商品住房(含组合贷):3年内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付款发票(现房还需不动产权证)。申请现房抵押贷款的,应提供3年内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3年内付款发票和本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提供。

组合贷需先公积金后商贷,总贷款金额≤房价80%

期房按揭贷款、“组合贷款”的,必须以所购本套住房设定为贷款抵押物。

2、二手房:3年内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3年内契税凭证、3年内不动产权证。

3、建造/翻建/大修: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3年内规划/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程造价预算、建发票或购料发票;大修另需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商转公:先还后贷网签备案《买卖合同》付款发票6个月内结清证明、原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本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以贷冲贷还需原商贷银行(须为合作银行)的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商转公”贷款三方协议网签备案《买卖合同》、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和《不动产权证书》。

5、 异地贷款:全国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3年内新房或3年内二手房资料。

6、存量房“带押过户”:卖方不动产权证、原贷款机构《存量房“带押过户”同意函》、还款明细、《存量房“带押过户”交易结算和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管协议》买方向“资金监管账户”缴纳的首付款凭据、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过户契税凭证。

7、法拍房:3年内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3年内契税凭证、3年内不动产权证。

七、贷款担保

现房抵押可用自有产权、共有产权或第三人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住房价值全额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期房抵押:可用当前购买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进行预抵押,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并在房屋属地依法办理住房预抵押登记手续。

 

八、贷款流程

申请→初审→复核→审批→签合同办抵押→放款

九、办理时限

受理复核后集中审批≤1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及抵押≤7个工作日;抵押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放款。

十、提前还贷

可部分或全部提前还,已经偿还的贷款本金不再计算利息。持身份证和还款卡办理,不收取违约金。

十一、详细政策

见南阳市公积金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南阳公积金”《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

信贷业务咨询电话:0377-63198287,0377-6319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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