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从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到资金支付、核算全流程的审计、稽核、监督及检查工作;
二、负责制定内部审计、稽核的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三个集中统一”管理内审稽核介入机制,理顺衔接关系,核准对应逻辑,确保数据对应、环环相扣、准确无误;
三、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四、负责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的存储及调拨;
五、负责管理部、科室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
六、负责配合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并督促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七、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八、负责了解掌握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和预算经费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控风险;
九、负责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执行,做好专项审计和培训工作;
十、负责科室资产的保管和维护,做好环境整洁工作;
十一、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圆满完成职责内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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