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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7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稳妥有序推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严格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政策调整、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信息。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另外,微信公众号“南阳公积金”自2018年5月上线以来,关注人数已突破2.2286万。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单位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让公众全面了解中心运作情况。开展外部审计部门和内部稽核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受理和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同时,畅通社会公众咨询、查询、“依申请公开”平台渠道、投诉举报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平台、领导信箱等十多个渠道,全年通过各途径解答、回应群众关切533次,充分保障了大众监督权力。 

     (三)规范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升级。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参加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提升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四)严格监督保障措施。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中心各管理部、科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相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声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仍需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渠道上需进一步拓宽,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需进一步丰富。

2022年,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突出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回应。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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