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副处级全供事业单位,辖十二个县(市)区管理部和油田分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信息科、纪检监察室、市直管理部。
纳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宛城管理部
3、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卧龙管理部
4、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峡管理部
5、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召管理部
6、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平管理部
7、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唐河管理部
8、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柏管理部
9、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旗管理部
10、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乡管理部
11、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野管理部
12、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城管理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0.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1.4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已接近尾声,11个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已在2019年度之前完成了政府采购程序,本年度,支付了镇平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的尾款80.5万元和南召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质保金21.1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20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84万元,占99.99%;年初结转结余0.005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99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08万元,占52%;项目支出955.13万元,占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00.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1.4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已接近尾声,11个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已在2019年度之前完成了政府采购和付款,本年度,支付了镇平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款项目的尾款80.5万元和南召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质保金21.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6.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4万元,增长0.9%。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2019年度,我单位公开招录新增了8名工作人员。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2.55万元,占61%;住房保障支出696.96万元,占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8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25.64万元,占1%。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3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98.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64万元,支出决算为6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52万元,支出决算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5.48万元,支出决算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24万元,支出决算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2.3万元,支出决算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住宅(类)住房公积金管理(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年初预算452.71万元,支出决算45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住宅(类)住房公积金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220.36万元,支出决算19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为6.7万元,年初预算为6.9万元相比,完成预算的97%。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5万元相比,减少了8.3万元,同比下降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0.62万元相比,减少了0.62万元,同比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预算数据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与预算数据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及下辖11个县区管理部共10台车辆的加油费、过路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与上年同期的15万元相比,减少了8.3万元,同比下降55%。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3.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批次0人0元,国内接待支出0批次0人0元。与预算数据一致。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2019年我单位对专项支出的
公积金新系统硬件设备购置费、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费、管理部经费、管委会经费、聘用人员工资费用、办公楼日常运行维护费、公积金对账单邮寄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大厅基建款、公积金标准化档案室建设等9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完成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出847.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9个项目在资金安排、方案制定、规范管理和产出效益等方面都有充分考虑。在资金使用上,主要做法:一是认真仔细做好该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方案,做好预算等相关准备工作;二是按规范程序做好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工作;三是严格程序,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此项支出为南阳市创文指挥部表彰2018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先进个人,由财政直接拨付我单位。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他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主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000038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0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联系方式:0377-63198282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范蠡东路700号
访问统计:16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