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
1、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企业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
1、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审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主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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