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个人账户启封
信息来源: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9-08-30


单位与职工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启封应提供:

住房公积金启封申请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审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主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000038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0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联系方式:0377-63198282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范蠡东路700号

访问统计:16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