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要件:
出境定居应提供:
户籍注销证明材料由经办人员通过网络核查,提取人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服务网点受理审核-归集提取管理平台审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结。
主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000038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0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17951号
联系方式:0377-63198282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范蠡东路700号
访问统计:16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