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供事业单位,辖十二个县(市)区管理部,一个分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财科、归集科、信贷科、信息科、纪检监察室、市直管理部,编制102人。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个县区管理部
第二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62.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1.49万元,增长24.25%。2017年预算新增了公积金新系统二期设备购置费220万元,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办公设备购置费30万元,办公楼日常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475万元,共计825万元;同时为了更好服务广大缴存人,增加了公积金热线运行服务费和公积金合同、表格宣传品印刷费等支出项目的年初预算数,共增加26.4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4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3.3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09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22万元,占19.91%;项目支出3,278.61万元,占80.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62.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1.49万元,增长24.25%。2017年预算新增了公积金新系统二期设备购置费220万元,县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办公设备购置费30万元,办公楼日常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475万元,共计825万元;同时为了更好服务广大缴存人,增加了公积金热线运行服务费和公积金合同、表格宣传品印刷费等支出项目的年初预算数,共增加26.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3.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8.86万元,增长89.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心完成了唐河、卧龙、镇平三个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支付购置款1306万元;中心办公楼基建支出174万元,G系统硬件设备购置费支出458.86万元。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815.22万元,占19.91%;住房保障(类)支出3,278.61万元,占80.09%;。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93.84万元,支出决算为4,09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5.22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03.13万元,增长59.20%。 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后,医保、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均有增长。其中:人员经费805.93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职业年金缴费;公用经费9.29万元,主要包括: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5万元,完成预算的81.9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00万元,占98.36%,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1.64%,完成预算的6.94%。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车辆保险等费用。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88万元,
下降5.5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精细管理,严
格控制车辆维修及燃油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城市公积金中心参观学习。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13万元,下降33.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南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餐接待制度》的要求,在公务接待中坚持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勤俭节约、定点接待的原则,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循接待和审核报销程序。
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个、来访人员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宛财绩效【2017】4号)要求,本着真实、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据《南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宛财【2013】87号)的规定和市财政局《2017年绩效评价工作要点》的安排,我单位扎实、认真开展了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3年-2017年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共收到财政批复预算资金5379万元。所有资金已全部到位。县区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项目资金由财政批复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招标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企业。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支款,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确保专款专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支付管理部业务用房购置款3673.4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15万元,较2016年度 的256.52增加26.63万元,增长10.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心搬入新办公楼,公用办公面积增大,水、电、物业等费用较2016年都有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2.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5.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1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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