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管理部: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广泛开展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工作的通知》(宛文明办【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创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开展“身边好人线索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科室、管理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推荐对象
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家庭成员、邻里亲朋等身边好人,不受年龄限制。
二、推荐条件
1、能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3、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普通人员的凡人善举。
三、推荐方式
各科室、管理部需用移动手机发送短信至106581055或登录http://haoren.dc.10086.cn/按照工作任务推荐好人线索至中央文明网。填写好人姓名、职业、事迹类别、事件发生地、事迹简介(限制输入70个字符),完成好人好事线索网上推荐。
四、具体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身边好人线索推荐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已被列入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及申报考评验收范围,届时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降级或者取消文明单位称号处分,此项工作关系到集体的荣誉,更与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因此,各科室、管理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身边好人推荐工作的意义,并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单位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抓好落实。
2、认真组织材料报送。各科室、管理部自3月1日起,每月至少成功推荐2条“身边好人线索”,并将推荐的好人线索截屏留存(见附件1);于每月25日至下月5日前将上月推荐成功的好人线索截图报送中心办公室(邮箱:nygjj0377@163.com)。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传至南阳文明网“身边好人线索推荐”板块。推荐的身边好人好事信息应确保内容属实,包含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事迹等基本情况(推荐格式为:姓名、职业、事迹类别,一句话概述)。为方便统计核查,请务必严格按照顺序编写。
3、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中心将把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范围,逐月进行统计汇总,定期进行通报,连续三个月内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视情扣发文明奖、扣减年终评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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