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事项 |
办理依据 |
基本 |
受理 |
申请材料 |
收费 |
办理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1、立案2、调查3、审查4、通知5、告知6、决定7、送达8、执行 | 归集科、各县区管理部 | 不收费 | 处罚通知书30日内送达 |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贷款证明的处罚 |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1、立案2、调查3、审查4、告知5、决定6、送达7、执行 | 归集科、各县区管理部 | 不收费 | 处罚通知书30日内送达 |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调整缴存比例、缓交或补缴的确认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1、受理2、审查3、办理 | 各县区管理部 | 1、单位机构代码证 2、法人身份证 3、工资报表 4、设立、变更、注销或调整缴存比例申请表 |
不收费 | 现场办结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1、受理2、审查3、办理4、事后监督 | 各县区管理部 | 1、公积金贷款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商品房持购房合同、首付款数据、二手房提供过户后完税发票、单位集资房、定向开发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抵押或担保手续办理。 2、消费性提取包括身份证、商品房持购房合同、首付款数据、二手房提供过户后完税发票、自建房提供土地使用者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位集资房、定向开发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租房提取需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等材料;销户性提取包括身份证、退休证、死亡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
不收费 | 贷款15日、消费性提取10日、销户性提取3日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对逾期不交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责令补缴本息 |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1、催告 2、决定 |
归集科、各县区管理部 | 不收费 | 责令补缴通知书7日内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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